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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/XNCP 0002-2018 醒目薰衣草油
范圍
本標準規(guī)定了醒目薰衣草油的要求、試驗方法、檢驗規(guī)則、標志、包裝、運輸和貯存、使用說明、保質期。
本標準適用于醒目薰衣草油及食品添加劑醒目薰衣草油。
術語和定義
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。
醒目薰衣草 lavender
又稱雜薰衣草,拉丁文名:lavandula pedunculata,屬唇形科薰衣草屬,是一種小灌木植物。
薰衣草油 oil of lavender
用水蒸氣蒸餾法從薰衣草的開花部分提取的精油。
要求
原料
品種:醒目薰衣草。
在開花季節(jié),當花朵盛開85%~95%時進行采割,用于作為加工醒目熏衣草油的原料。
生產工藝要求
生產工藝流程:填料→通氣→蒸餾→出油→冷凝→靜置→分裝。
關鍵工藝要求
蒸餾:采用水蒸氣蒸餾,氣壓≥1.5Mpa,時間為45~60min,必須在采割后12h內進行蒸餾。
冷凝:將蒸餾揮發(fā)物收集到冷凝器中,溫度在25°C左右的條件下冷凝。
靜置:收集的醒目薰衣草油必須靜置1~2d,不得添加任何其它物質,保證天然蒸餾。
理化指標
理化指標,見表1。
特征組分含量
特征組分含量(GC),見表2。
凈含量
應符合《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(jiān)督管理辦法》的要求。
試驗方法
相對密度的測定
按 GB/T 11540 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GB/T 11540-2008 香料 相對密度的測定
折光指數的測定
按 GB/T 14454.4 的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GB/T 14454.4-2008 香料 折光指數的測定
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數字顯示相對密度測定儀 DA-840
京都電子KEM 全自動數字顯示折光指數測定儀 RA-600